一、这笔钱是否应该返还公安局(论文文献综述)
丁一鹤[1](2021)在《绝对控制》文中提出近年来,网络电信诈骗异常猖獗,花样翻新,五花八门,防不胜防。本文提供的诈骗案例,环环相扣,诈骗手段巧妙,被骗者被一步步引入犯罪分子精心设置的陷阱,情节步步惊心,真实而离奇,受害者叫苦不迭,有的甚至家破人亡,令人匪夷所思。到底该如何防范并惩治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读完此文,相信你一定会警醒!
江淼[2](2019)在《“截贿”行为的定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截贿”,亦称为“劫贿”,其并不是一种规范的法律用语,而是泛指在贿赂案件中时常发生的一种“吃黑”现象。对于“截贿”行为的定性,刑法学界尚未有定论,同时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截贿”行为的处理方式也备受争议。本文在厘清“截贿”行为的概念、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对象的基础上,对“截贿”行为进行了分类,同时对目前“截贿”行为存在的定性争议进行了论证分析,而后基于论证分析所得结论对不同类型“截贿”行为的司法定性进行了界定。文章概要如下:第一章是“截贿”行为概述。通过对“截贿”行为的概念内涵进行分析,明确了“截贿”行为的行为主体、行为方式和行为对象。而后笔者基于中间人的表现形态不同将“截贿”行为分为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和非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两大类。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又细分为共同行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和共同受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非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又具体划分为介绍贿赂过程中的“截贿”行为和无知中间人型“截贿”行为。其中对于介绍贿赂过程中的“截贿”行为,基于行为人非法占有意图产生时间的不同,又具体细分为预谋型“截贿”行为和临时起意型“截贿”行为。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特殊类型的“截贿”行为,因无法具体归类到上述某一类型,因此统称为特殊型“截贿”行为进行单独论述。第二章是“截贿”行为的定性争议。通过对“截贿”行为的定性争议进行梳理和分析,得出结论,从而为后续研究不同类型“截贿”行为的司法定性奠定基础。对于“截贿”行为的定性,目前主要存在“截贿”行为不当得利说、“截贿”行为不单独评价说、“截贿”行为诈骗罪说、“截贿”行为侵占罪或诈骗罪说四种学说。笔者通过对上述四种学说进行论证分析,首先否定了不当得利说,认为应将“截贿”行为纳入到刑法评价的范畴中来。其次笔者认为对于介绍贿赂过程中的“截贿”行为和共同行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应该单独评价,而共同受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就无需单独评价。再次对于“截贿”行为诈骗罪说,笔者认为该学说存在合理成分,但也有不妥之处。对于该学说认为贿赂可以成为诈骗罪的对象这一观点,笔者是赞同的,但是对于其将“截贿”行为统一认定为诈骗罪、否定侵占罪的成立这一观点,笔者是持反对意见的。最后对于“截贿”行为侵占罪或诈骗罪说,该学说按照行为人非法占有意图产生时间的不同将“截贿”行为分别认定为侵占罪或诈骗罪,对于这一观点笔者是认同的,但在具体的论证上,笔者认为“截贿”行为侵占罪或诈骗罪说存在缺陷。第三章是不同类型“截贿”行为的定性。在对“截贿”行为的定性争议充分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第一章“截贿”行为的分类,对不同类型“截贿”行为的定性予以界定。对于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而言,共同行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构成侵占罪;共同受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不单独评价为犯罪。对于非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而言,介绍贿赂过程中的预谋型“截贿”行为构成诈骗罪,临时起意型“截贿”行为构成侵占罪;无知中间人型“截贿”行为构成侵占罪。对于特殊型“截贿”行为而言,“再次索要”型“截贿”行为构成诈骗罪;单位人员“截贿”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张明贵[3](2019)在《蓝与黑(长篇小说连载)》文中研究指明上期内容提要:老张家第一代刑警张发财,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随共和国成长,也经历过特殊年代,眼看要退休的时候,当地一个黑恶家族即将羽翼丰满,保护伞神通广大,张发财却回天乏术,含恨离岗;儿子刑警张卫国继承他的衣钵,继续与这个黑恶家族进行或明或暗的较量,几十年间此消彼长;十九大以来,在全国范
宋定国[4](2017)在《第二十三尊佛像》文中研究说明第一章稀世瑰宝三年前,夏中华辞去了江河市博物馆馆长一职,私下里开了个名叫"慎独斋"的古玩店。"慎独"一词出于《中庸》,历代真君子常以此自勉,伪君子也用来装潢门面。夏中华取之作为斋名,却另有一层含义。十年前,他因病切除了一只肾,而"肾"与"慎"是谐音,因此,他的"慎独"便充满了调侃人生的戏谑元素。
高岩[5](2015)在《逆风而行(长篇小说连载)》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老人悲愤地纵身一跃,将鲁北知名民营企业济源集团推向了风口浪尖,老板钱子寅多年来巧立名目、非法集资诈骗上亿资产的骗局露出冰山一角。为逃避追讨,老谋深算的钱子寅虚张声势,釜底抽薪,意欲卷款潜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林峰四两拨千斤,对钱子寅欲盖弥彰的伎俩予以公开揭露,出其不意敲山震虎……可是,就在艰难的举证万事俱备之际,"东风"不至,却遭临门一脚——一纸调令将他"踢"出了专案组。身陷窘境的林峰能否与战友一道逆风而行,擒获元凶?
杜卫东,周新京[6](2014)在《江河水(上)》文中研究指明引子:神秘赌石人夜幕初降,西南边陲小城瑞丽宛如一位曼妙仙女。街灯渔火,是她衣裙上闪光的饰物;风动鸟鸣,是她即兴吟唱的美妙歌声。穿城而过的瑞丽江和陇川江,便是她身上银光闪烁的披锦,在水雾氤氲中显得飘逸而灵动。这里自清代,便是着名的宝石集散地。白天,云遮雾罩,翠绿醉人;到了晚上,在人来客往中又透出几分张扬和神秘。突然,一个中年汉子捂着眼从一家宝石店窜出,嘴里喊着,他娘的,太平世界,朗朗乾坤,怎么说打人就打人呀!话音未落,青衫平头、膀阔腰圆的两个伙计追出来,一左一右挟持住他。那汉子使劲挣脱,无
程琳[7](2014)在《人民警察(第三部)》文中认为第一章1为迎"奥运",市里将在工人体育场搞一台《走进林河》大型歌舞晚会,拟邀请一大批各式各样的明星前来。晚会主要由刘庆平出钱。陈文给刘庆平打电话问他:"你能把李冰冰请来吗?"刘庆平说:"能啊。只要我一个电话,不光李冰冰能来,范冰冰也能来。"陈文说:"怪不得菲律宾昨晚刮台风,原来是
田建宏[8](2014)在《小律师办案记》文中研究表明引子我是个律师。工作中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把自己办理过的案件记录下来。随着"律龄"的增长,我对这种记录兴趣越来越大。我为好人伸张正义,也为坏人辩护开脱,每个案件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有人说法庭是个舞台,每天上演着人间的悲喜剧,只是角色固定,演员也就是那几个人:法官、律师、原告、被告,而故事也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我常常在工作之余,翻阅我的《记录簿》,那时我的感觉是:生活比虚构离奇。比如,我在电脑上敲下这几行文字之前,
陈兴良[9](2013)在《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引言2013年春节后不久的一天,一个名叫高尚的当事人访问了我,他为其自身的刑事案件正在申诉奔波之中。春节前,我应邀参加过高尚挪用资金罪的专家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案定性确有错误。这次,高尚又特意来访。高尚大约四十岁出头的年纪,衣着整洁,相貌端正。从形象上来看,不像一般的上访人员。因为上访人员在我的印象中总是破衣烂衫的,多少有些像祥林嫂一样的倾诉欲望。而高尚更像是一个工程技术人员;其实,目前他是一个较为成功的商人。虽然申诉屡屡退败,经商却颇有斩获。本案之所以引发,正是因为高尚太有生意头脑,因此现在经商成功也不意外。这
傅剑仁[10](2013)在《大接访》文中研究指明上访,是一个沉重话题,敏感话题。沉重,源于上访这个庞大的群体。围堵在各级政府大门,坐在城市交通要道,甚至堵国道、堵铁路的人群中,参与群体访的,无疑是基层群众,甚至是弱势群体。是什么原因迫使他们这么做?他们的有些做法显系违法,为什么司法机关不对他们依法处置?换个角度说,他们怎么会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用违法的方式上访?
二、这笔钱是否应该返还公安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这笔钱是否应该返还公安局(论文提纲范文)
(1)绝对控制(论文提纲范文)
女博士涉嫌诈骗 |
隔空命案 |
劳动教养 |
精神控制 |
从骗子手里抢钱 |
银行卡“污水池” |
跨境追击 |
(2)“截贿”行为的定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截贿”行为概述 |
第一节 “截贿”行为的界定 |
一、行为主体是贿赂案件的中间人 |
二、行为方式是截留 |
三、行为对象不包括所有类型的贿赂 |
第二节 “截贿”行为的分类 |
一、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 |
二、非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 |
三、特殊型“截贿”行为 |
第二章 “截贿”行为的定性争议 |
第一节 “截贿”行为不当得利说 |
一、“截贿”行为不当得利说之概述 |
二、“截贿”行为不当得利说之否定 |
第二节 “截贿”行为不单独评价说 |
一、“截贿”行为不单独评价说之概述 |
二、介绍贿赂过程中的“截贿”行为不单独评价之否定 |
三、共同行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不单独评价之否定 |
四、共同受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不单独评价之肯定 |
第三节 “截贿”行为诈骗罪说 |
一、“截贿”行为诈骗罪说之概述 |
二、“截贿”行为诈骗罪说之评析 |
第四节 “截贿”行为侵占罪或诈骗罪说 |
一、“截贿”行为侵占罪或诈骗罪说之概述 |
二、“截贿”行为侵占罪或诈骗罪说的论证存在缺陷 |
三、“截贿”行为侵占罪或诈骗罪说之合理论证 |
第三章 不同类型“截贿”行为的定性 |
第一节 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的司法定性 |
一、共同行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构成侵占罪 |
二、共同受贿人实施的“截贿”行为不单独评价为犯罪 |
第二节 非共同贿赂人型“截贿”行为的司法定性 |
一、介绍贿赂过程中的“截贿”行为构成诈骗罪或侵占罪 |
二、无知中间人型“截贿”行为构成侵占罪 |
第三节 特殊型“截贿”行为的司法定性 |
一、“再次索要”型“截贿”行为构成诈骗罪 |
二、单位人员“截贿”构成职务侵占罪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逆风而行(长篇小说连载)(论文提纲范文)
楔子 |
第一章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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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二章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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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三章 |
一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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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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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第五章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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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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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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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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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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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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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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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
一 |
二 |
(7)人民警察(第三部)(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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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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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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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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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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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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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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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这笔钱是否应该返还公安局(论文参考文献)
- [1]绝对控制[J]. 丁一鹤. 北京文学(精彩阅读), 2021(03)
- [2]“截贿”行为的定性问题研究[D]. 江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10)
- [3]蓝与黑(长篇小说连载)[J]. 张明贵. 啄木鸟, 2019(02)
- [4]第二十三尊佛像[J]. 宋定国.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17(02)
- [5]逆风而行(长篇小说连载)[J]. 高岩. 啄木鸟, 2015(09)
- [6]江河水(上)[J]. 杜卫东,周新京. 中国作家, 2014(13)
- [7]人民警察(第三部)[J]. 程琳. 当代, 2014(04)
- [8]小律师办案记[J]. 田建宏.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14(02)
- [9]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J]. 陈兴良. 刑事法评论, 2013(02)
- [10]大接访[J]. 傅剑仁. 中国作家, 20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