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能重复报案吗

公安局能重复报案吗

问:可以重复报案吗
  1. 答:法律分析:如果已经立案则不能重复立案,可以为公安提供线索。如果报案后又撤案的可以再去报案。报案后撤案,是否能报案,警方是否能立案,进行以下分析:
    1、对于能撤案的一般是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是不能撤案的。如果当时报案人因当初掌握情况不准或者警方认定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而撤案的,报案人在发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证据后,可以再次报案。
    2、在行政案件中,特别是大家常见的故意伤害轻伤以下的治安案件,警方认为可以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撤案。如果被害人再次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八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问:同一案件已报案能到另一派出所再报吗?
  1. 答:通常情况下,不能重复报案。
    而且就算你重复报案,也是具有案件管辖权(一般是案发地管辖)的第一个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单位进行处理。
    一案不可再理,若第一次报案的单位没有管辖权,可以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
  2. 答:案件报案要到事发地所属派出所报案的,或者是报110让他们来协调处理。
  3. 答:应该是不可以了吧,需要再在第一立案机构调查处理。
问:派出所立案的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再向刑警队报案
  1. 答:不可以的。一个是案件的管辖是有明确的分工的,属于派出所管辖的那就是派出所立案侦查,如果不是派出所立案侦查,派出所会移交刑警队办理,不用再去向刑警队报警。
  2. 答:从法律上来讲,应该不能,因为不管是派出所还是刑警队的立案,必须只能一次,而且性质没有区别。
  3. 答:1、根据现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交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人,并留存一份备查。”
    目的是:报案人依据“回执单”“了解受案情况和监督以后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保护有关公民的合法权益。”
    2、因为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管辖,以地域、级别管辖为主。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没有必要重复报案。
    3、对于受案单位工作不积极的看法,可以向他的上级机关法纪部门投诉、反映。
    对于“不作为”和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控告。
  4. 答:不可,案子只能立一个
公安局能重复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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